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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Q来Q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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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父母有权

  变更孙子女的抚养权吗

  网友问:

  我的儿子与儿媳离婚,二岁孙儿跟儿媳生活。现原儿媳再婚了,儿媳因抚养条件等原因对孙儿照顾不好,不利孙儿成长。我们想接孙儿回自家住,孙儿他妈不同意,也不同意我们看孙儿。我们怎么办才好?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施林瑛实习律师:

  这是一个涉及变更抚养权和探望权的问题。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应由孩子的父亲与孩子的母亲进行协商。祖父母不是主张抚养关系的变更主体,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通过诉讼变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对于探望权,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该规定,行使探望权的主体限于“父或母”,并不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因此,你们并没有直接的探望权,只能与孩子母亲商量探望。


永康日报 Q来Q去 00013 2018-03-29 永康日报2018-03-2900011;永康日报2018-03-2900013 2 2018年03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