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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债务
如何界定
请听律师慢慢道来
大浪淘沙:
请问律师,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确定?
浙江航正律师事务所应瑰敏律师: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大浪淘沙:
结婚前,我老公自己付了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他名下。婚前他还了部分房贷,婚后我们两人共同还清了剩余房贷。如果离婚,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浙江航正律师事务所应瑰敏律师:
涉及到房子的问题,有多种情形。你讲的情况,属于婚前个人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你们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的归属,建议你们协商解决。
大浪淘沙:
婚后老公自己的借款是否我也要承担?
浙江航正律师事务所应瑰敏律师: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应区分不同情况,虽然一方所借,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如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债务,为他人借款个人担保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大浪淘沙:
我们女人真是太吃亏了。
浙江航正律师事务所应瑰敏律师:
呵呵。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建议你们有事协商处理,可以签订婚内财产约定解决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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