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再次公告
为确保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在永康市相关道路已安装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再次公告如下:
永康市永康南站落客平台及上、下匝道点位电子监控将对“违停”“违反禁止标线停车”“大、中型汽车驶入”等行为进行抓拍。
处罚力度:
一、违停(落客平台停车超过2分钟),处以50元罚款。
二、违反禁止标线停车(上、下匝道上停车),处以100元罚款,计3分。
三、违反禁止标线(大、中型汽车驶入),处以100元罚款,计3分。
杭州铁路公安处交警支队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