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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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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歉书

  我厂在2017年11月17日的生产过程中,因疏于管理,废水处理设施使用不正常,造成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向外超标排放。经过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我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之规定,也影响了我市河流水质,现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今后,我厂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自觉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自觉履行保护环境职责,做到废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排放,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

  永康市摩卡五金制品厂

  负责人:曹振华

  2017年11月17日


永康日报 要闻 00001 2017-11-20 永康日报2017-11-2000020;永康日报2017-11-2000021 2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