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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家科普宣传站开放,220余家药店纳入智慧监管
保障用药安全 守护市民健康
为切实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自10月10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开放了第一批38家药品科普宣传站,并计划于2018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放200家药品科普宣传站;编印了3万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折页,包含了药品基本常识、用药安全知识等十个系列;设立现场咨询点,为市民提供现场安全用药咨询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极大提升了安全用药的普及化水平,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合理的用药用械理念。
□记者 王靖宁
工作人员向市民分发安全用药资料
市场监管局对药店实行实时监控
工作人员检查药店药品储存情况
市场监管局对家庭过期药械实行统一销毁
▶开放38家科普宣传站 向市民传递药品安全知识
10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山川大药房金钗店负责人突击检查店内药品销售情况。刚走进店内,干净整洁的环境、摆放有序的药品让人印象颇深,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药店规范化管理在原先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按照要求,店内所有药品的购进、销售及处方登记都严格按要求进行计算机化管理。
交谈中,店内一位年轻顾客和药师的对话吸引了记者的注意。“不好意思,您要购买的白加黑中含有麻黄碱,按照规定我们必须查验您的身份证并进行实名登记才能销售。”面对药师的要求,顾客林女士异常不解,为什么买盒感冒药要这么麻烦呢?“店内设有科普站,里面的资料有法律明文规定和解释,您看了就明白。”看出林女士的疑问,药师热情地解释道。
按照药师的指引,记者和林女士果然在药店的显眼处见到了药品科普站,经过查阅,林女士恍然大悟:“原来含麻黄碱药品属于特殊药品,不法分子能从中提炼毒品,这么一看我就全明白了,可别说,这科普站虽小,但资料却很齐全,介绍了不少安全用药知识,以后有空还真得来好好学习一下呢。”
在我市,像山川大药房金钗店一样成为药品科普宣传站的主体还有不少。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第一批38家药品科普宣传站已全部开放,每家科普宣传站都领取了资料架和相关宣传资料。今年,市场监管局还将陆续开放第二批药品科普宣传站,预计在年底将达到100家,范围覆盖药品零售企业、医院、诊所、部分镇街区、分局、分所的办事大厅等,方便市民随时随地就能了解最新的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建立智慧监管平台 实现全市药店信息化全监管
当日中午12时,对药店经营者王先生而言是难得的空闲时间。不过,他并没有午休,而是来到库房整理起药品,时刻关注药品存放状况,这也是王先生今年刚养成的好习惯。
王先生介绍,今年,店内安装了不少监控摄像头、考勤仪等设备,监控信息实时传到市场监管局后台。“有一次我忘记打开阴凉区的空调,室内温度升到了30摄氏度,没想过几分钟后就有市场监管局的监管人员打电话来提醒我要注意药品存放温度。”王先生说,面对如此无死角的实时在线监管,他丝毫不敢怠慢对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天都要检查药品存放的温湿度,对药品进行分类摆放,就连刚到货的药品也不敢随意堆放在地上。
“每天要做的事情多了,但感觉药店干净整洁了,药品摆放、存放也更科学了。”王先生告诉记者,自监控摄像头安装以来,不少市民都十分好奇,在得知摄像头的作用后,市民们都竖起了大拇指,一个劲地感叹以后买药更加安心了。
记者了解到,今年,通过统一招标,市场监管局为全市220余家药店免费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指纹考勤仪、温湿度监控仪等设备,各家药店的信息可实时上传至市场监管局监管后台,全面实现远程、实时监管。执法人员可以直接在办公室的监管端口,实时查看药店的药师在岗情况、药品储藏温湿度、处方药销售情况等,杜绝监管漏洞和盲区,及时发现异常预警信息,切实提高监管效,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集中销毁家庭过期药品 优化健全回收体系
家里的药品过期了,你会怎么处理?是照常服用,还是随手扔进垃圾桶?面对这些疑问,家住南苑路的胡大爷做了一个正确的示范。“前段时间我从药品宣传月的现场咨询活动上得知了过期药不仅质量和疗效不能保证,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这不,我回家立马整理了家里的药箱,把过期药送来统一销毁。”在市场监管局,胡大爷指着一袋过期药告诉记者。
说起药品宣传月,胡大爷顿时提起了兴致,拉着记者谈起自身的感受:“前几天,我在金城路看到了市场监管局设立的咨询点,工作人员个个热情高涨,不管我有多少安全用药问题全都耐心解答,还邀请了知名中药师现场解答冬令滋补中药材的辨别方法,可受用了。”胡大爷告诉记者,自己以前并不太清楚安全用药知识,当天在活动现场领取了宣传资料后,立马回家仔细钻研了一番,收获颇丰,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有了新认识。
为了方便市民就近处理家庭过期药品,最大程度的提高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率,目前,全市16个镇(街道、区)共设置56个回收点。据了解,家庭过期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回收点一般设有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箱或标志,且各回收点不得拒收市民送交的过期药品。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定期将各回收点的过期药品收集统一销毁,今年以来,共销毁了1793批次,共计8960盒过期药品。
■科普链接
▶药品和保健品该如何区分?
药品是直接用于治疗疾病的,而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治疗疾病,它是人体机理调节剂、营养补充剂。正规药品在包装外盒上都标有详细的批准文号,一般由“国药准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般食品没有批准文号,其产品外包装只标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保健品、消字号产品等都不能代替药品,法律规定这一类产品不允许宣传疗效。
▶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平台购买药品安全吗?
根据国家最新规定,网络上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即必须像实体店一样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才可以销售。目前微信上销售的所谓“药品”大多是未经批准的祖传秘方、冒充药品的保健品和消字号产品、或者未经批准上市的进口药品,其质量无法保证,使用存在风险。
▶家庭药品该如何储存?
由于某些药品需要遮光、避光保存,家庭药箱最好选用不透明的塑料盒,并将外用药品与内服药品相对隔离,外包装、说明书应当保留。当室内温度超过25摄氏度时,需将药品放至阴暗处存放,以保证药效。除此之外,还应定期清理药箱,将过期的、破损、变质的药品挑拣出来送到回收点或者市场监管局,以防误食。
▶如果买错药了可以退吗?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特殊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药品之前一定要先咨询药师,购买对症的药品,付款之前仔细核对,否则不得退换。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请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购买的药品及其包装、购买发票或小票等销售凭证,然后向市场监管局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