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把牢党员发展“入口关”
■记者 吕高攀
【案由】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源源不断地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为党的肌体补充新鲜血液,是我们党保持蓬勃生机的根本保证。
然而,基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时,部分村支书凭“关系”、讲“人情”发展党员,只发展自己的亲属、亲信入党,而把其他要求进步的群众排斥在外;少数党支部在发展过程中不注意把好党员的“入口关”,导致新发展出来的党员“良莠不齐”,甚至把少数群众不认可的对象也吸收进来,群众意见较大;由于在农村入党难度较大,而非公企业发展党员竞争性相对较小,出现了一些在本村难以发展入党的对象到非公企业入党后,再想办法转回原籍村的现象。
【整改】今年,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3系列文件,对发展党员的程序、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严格控制;同时,实行了党员发展“积分化”管理,进一步严把党员“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市法院:提供前置证明 方便群众取证
■记者 吕高攀
【案由】证据是诉讼的核心,也是法院据以裁判的基础和依据。而出于各方面原因,一些当事人在收集、提交证据时遇到一些困难,导致了诉讼中的不便利。
如近年来比较多见的民间借贷纠纷。借款时,出于民间习惯,借条往往是出面借款者一个人书写、出具。而一旦借款人未及时偿还,债权人为使实现债权能有更多保证,基本上都会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把出具借条者及其配偶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
这一类纠纷涉及到一个基本事实的认定:两被告系夫妻关系。此项证明却涉及到隐私,从而导致当事人出具证明非常不方便,造成诉讼中的不便利。对此,当事人反映强烈。
【整改】在了解到上述困扰当事人的问题后,市法院积极作为,联系和协调市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确定以后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问题需要认定债务人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凭司法局律管科的凭单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从而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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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