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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时政·新闻

我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首席记者 王晓鸣

  

  本报讯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近日,我市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公安、检察院、法院、团市委、妇联、教育、司法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据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包括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评估本行政区域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协调、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寻求法律帮助等。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将积极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氛围,努力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自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等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完整网络。


永康日报 时政·新闻 02 我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4-11-17 永康日报022014-11-1700032 2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