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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社会·深度

器官捐献,造福人类的公益事业

我市已完成器官捐献4例,挽救12人,登记志愿者24名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
每年器官捐献供需比

  ■记者 颜元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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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古山女孩蔡丝兰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1岁,但因一句玩笑似的遗言 “献血算什么?如果我死了,要把身体器官都捐出去!”,蔡丝兰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得以延续,蔡丝兰也因此成为我市首例器官捐献者,更首度掀起了我市对器官捐献这个话题的关注和热议。

  10月30日,中国器官移植大会在杭州召开,会议明确器官移植将以公民捐献为唯一来源,这意味着公民器官捐献将进入新常态。

  三年过去,当器官捐献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市民对器官捐献持什么态度?我市的器官捐献现状又如何?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制图:蒋立峰

  我市器官捐献走在全省前列 已有登记志愿者24名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胡旭告诉记者,在全省来说,我市的器官捐献工作是走在前列的。

  据了解,自2010年起,我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我省是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市)之一,位列全国第三。2011年,蔡丝兰成为我市首位器官捐献者,也是金华市第3位、全省第11位器官捐献者。

  今年8月,我市启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金华首个成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县市。该基金主要为交通事故受害者垫付医疗费。此外,交通事故死亡后捐献器官者也是特困补助的对象。

  9月,因车祸去世并捐献器官的王某和陆某家属领到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发出的首笔救助金。由于他们各捐出了1肝2肾2角膜,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最高补助标准,向他们各发放救助金3.3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完成器官捐献4例,挽救垂危生命12人;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24名。资料显示,24名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年龄集中在40至50岁之间,身体素质较好,最小志愿者只有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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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献自愿、无偿 需进入分配体系公平分配

  “虽然近两年我市前来登记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有所增多,但大部分市民对器官捐献了解还不深,甚至存在诸多误解,这也使得这项工作任重道远。”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邵日新说。

  邵日新表示,市民对捐献器官接受度比较低,主要原因是来自传统观念的挑战,几千年来“死要全尸”“入土为安”等思想根深蒂固,很难转变,另外也有源自于对捐献体系的不了解、不信任,甚至有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

  记者在搜狐网站上看到一份相关调查也印证了该观点。5486名调查者中,约有21.7%的人不愿意捐献身体器官,理由是对死亡充满敬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更有30.49%的人虽然不排斥器官捐献,但对医疗机构等不信任,担心被他人用于牟利。

  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何为“无偿”?“捐献在前、救助在后。”邵日新说,器官捐献是一种“大爱精神”,而不是为了金钱,捐献者是在捐献后,得到适当的丧葬费、医疗费方面救助。这就使器官捐献区别于器官买卖。

  另外,经过全国三年试点出台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明确了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等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这意味着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已经进入一个相对公平的时代。

  邵日新表示,传统观念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引导;而对器官捐献体系的认知,也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并通过多渠道宣传,让更多市民了解。

  市民对器官捐献讳莫如深 少有人考虑此问题

  数据是一方面,观念又是一方面。器官捐献涉及到科学技术、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社会心理、传统观念等方面,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大家对器官捐献怎么看,记者就此采访了普通市民和捐献志愿者。

  家住卫星小区的程女士一听到器官捐献,摆了摆手,连说:“我不清楚,能不能别问我?”一位小伙子则反问记者,捐器官能卖钱吗?当然也有支持的,觉得反正人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如果能帮上别人也是好事。对大部分市民来说,器官捐献还只是模糊的概念,多半的回答是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李笑(化名)是今年7月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她告诉记者:“我献血十多年,身体很棒,非常适合器官捐献。一直觉得,我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更要为自己的生命做主,如有不测,捐献器官其实是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生命,挽救他人。”

  她说,只要有机会,她就会向朋友亲人宣传器官捐献,每当有朋友得知她是器官捐献志愿者,看到她的器官捐献卡时,都会流露出崇敬的目光,这更让她感到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善事。

  当然,像李笑这样不仅身体力行还大力宣传器官捐献的人毕竟是少数。一名市民坦言,到底能捐哪些器官,要符合什么条件,器官怎么到需要的人那里?这些问题不清楚,就不会想去捐献器官。

  姚进(化名)是我市第24位器官捐献的登记志愿者。他说,多年前他就想捐献骨髓,但当时这方面信息比较少,根本不知道该向哪里申请、怎么办理,导致迟迟没有如愿。他表示这也许是很多人现在还不能接受器官捐献的原因之一。

  移植用器官长期紧缺 专家建议完善救助渠道

  记者了解到,国外很多发达国家都已有类似器官捐献环节,在发放驾照时,进行捐献意愿登记。澳大利亚的驾照持有者约80%都是志愿器官捐献者。在英国,这一比例约为45%。

  胡旭告诉记者,西方发达国家器官移植的缺口大约是30%左右,而据卫生部统计,目前我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比例为150:1。由于捐献者过少,我国的移植用器官长期以来都处于紧缺状态。

  而广受西方国家诟病和攻击的死囚器官利用,从人道观点出发我国也即将废止,器官买卖的犯罪行为国家要用重刑打击,用亲人器官移植也会造成(供者)身体不可预知的伤害,我国是“不提倡不禁止”,无偿器官捐献将是临床移植挽救生命的唯一来源。

  “像目前成立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虽然只涉及交通事故死亡的器官捐献者,但对器官捐献事业来说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未来可以建立各个领域的救助基金,例如矿山、建筑等行业,逐步完善救助渠道,鼓励市民加入这项造福人类的公益事业。”邵日新说。

  同时,邵日新也表示,器官捐献是符合社会和医学伦理学准则的人道主义救助。要逐步完善救助政策,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捐献后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

  什么是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器官捐献者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

  

  本国公民65岁以下,原则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一般都可以登记成为志愿者。但逝世后是否可以捐献器官,将由医疗专家评估后决定。

  

  如何成为器官

  捐献志愿者?

  

  本人意愿,亲属同意可到红十字会登记,或网上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如果成为捐献器官志愿者,一旦遇上意外,会不会影响抢救?

  

  器官捐献有严格的“国际标准”执行办法,我国执行比国际标准还高,如:脑死亡判断标准等。是否能捐献要有资质的医学和伦理专家组评审,有第三方全程见证监督,评审医学专家要与移植医生严格分开,任何时候都不影响登记者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的抢救和治疗。

  图为器官捐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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